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
日期:2019-12-18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8

根据国家放假时间安排和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 

一、放假及开学时间

(一)放假时间

1.2019年12月31日(周二)学生正式放假,假期6周。

2.2020年1月 6日(周一)教职工正式放假(12月28日、29日不休息,正常上班)。假期有工作任务的,请各处室提前安排,需要办公室协助的,请提前联系办公室。

(二)开学时间

1.2020年2月14日(周五)8:00全体中层干部上班;

2.2020年2月15日(周六)14:00全体教职工上班;

3.2020年2月16日(周日)16:00各班召开班会清点学生报到人数, 打扫室内外卫生、整理内务;2020年2月17日(周一)学生正式上课。

二、假前工作安排

1、各处室要牢固树立“生命第一、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对所属办公室、实训室、库房等重要部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立足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防冻、防燃气泄露、防漏电等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放假前要切断闲置设备的电源,严防违章用电引发火灾。后勤保障处牵头,组织有关处室人员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。

2、各系要组织召开安全主题教育班会,做好学生假前、假期及返校途中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,强化安全防范意识,增强自救能力,严禁学生私自包车。

3、各处室要召开专题会议(各系要召开班主任、辅导员会议),传达学校假期工作安排,并结合本处室的实际,认真完成假前各项工作。

三、假期工作安排

1、党政办公室做好2019年度的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的起草工作。

2、财务处做好纳税申报;梳理学院前身黄骅投资的合同、发票、账务处理;新建账套标准凭证的设置工作

3、人事处完成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;按照时间节点上报2020年1月份学院人事报表;完成2020年1月、2月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审核缴纳;梳理学院人事岗位,根据实际情况,调整与工作职责不匹配员工的工作岗位。

4、教务处负责做好任课教师完成新学期任课备课与教案70%的撰写工作;做好自学考试考点批准验收工作(沧州市);新学期课表调试与任课教师安排;教材接收等工作。

5、学生处做好全员招生工作以及单招宣传工作;督促各系寒假期间与家长建立有效的机制。

6、招生办公室做好招生宣传工作、维护代理、考生信息收集等工作;做好上报教育厅所需各种材料。

7、后勤保障处做好校园内部治安检查、加大校园巡逻力度、严把校门关;坚持对外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,外来车辆实行“会客单”制度,严防闲杂人员车辆进入校园;做好日常的值班工作和寒假、春节期间的水电保障工作及应急抢修工作。

8、各处室自行安排做好2019年年检材料的准备工作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、值班中层干部为总值班负责人。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应按时到岗,不迟到、早退和脱岗,并认真做好填写值班记录表以及交接班手续。

2、假期执行24小时值班和校领导带班制度,各值班人员要强化值班岗位责任,严肃值班纪律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,确保联络畅通。

3、假期值班人员如遇突发性事件和问题,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,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的问题,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 

4、1月6日起,学生处负责把教室、宿舍封闭;教务处负责把教学楼、实训楼、综合楼、图书馆封闭;后勤保障处负责把食堂等重点部位封闭。2月14日起,教学楼、教室、宿舍、实训楼、综合楼、图书馆、食堂封闭结束。

5、保卫人员做好假期巡查工作,做好门岗管理,严格出入登记制度,确保学院财产安全。 

6、未经学院批准,各单位不准私自办班、留宿学生或外来人员。

7、未尽事宜有关领导及时调查研究,做出指导和决策。

祝:全校师生员工新春愉快,身体健康,阖家欢乐,幸福吉祥!

 

 
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 

20191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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