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
日期:2020-03-06 16:39:59  发布人:党政办公室  浏览量:1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(以下简称OA系统)规范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章 适用范围
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综合管理与技术维护。

第三章 职责分工

第三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综合管理。

第四条 图书信息中心负责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维护及业务培训。

第五条 人事处负责定期对离职人员信息反馈给图书信息中心。

第四章 管理规定

第六条 通过OA系统发布、流转的信息和文件内容不得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制度和集团、学院的各项规定。

第七条 中层干部每个工作日至少登录两次,普通教职员工每个工作日至少登陆一次,浏览通知、公告和文件(因出差、开会等特殊情况除外)。

第八条 较大文件(如照片、音视频文档等)通过QQ等第三方平台转发。

第九条 严禁通过OA系统流转与工作无关的文件。

第十条 《公告通知》管理。

(一)《公告通知》发布全院性通知、公告、公示、文件、纪要等材料。

(二)发布审批流程。各部门需要公示的文件经部门负责人、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,报送党政办公室,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。

第十一条 教职工管理好本人OA系统登录密码,严禁泄露给他人;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。

第十二条 教职工要及时将重要文件进行备份,防止数据丢失。

第十三条 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定期对OA系统全部数据进行备份,建立数据备份档案,详细记录数据备份的时间、内容,并在系统发生问题时恢复数据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四条 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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