渤海理工职业学院会议管理办法
日期:2020-03-06 16:03:21  发布人:党政办公室  浏览量:0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为了规范学院的会议管理,端正会风,提高会议质量,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

第二章 适用范围

第二条 本办法适用于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各类会议。

第三章 管理规定

第三条 会议分类。学院会议分为院长办公会、党政联席会、主管领导部门联席会、中层干部联席会、处室例会

()院长办公会

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,参加人员:院长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,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;议题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在研究本议题时列席会议,议题结束后退会。

院长办公会实行周例会制。

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见附件一

(二)党政联席会

党政联席会由党书记召集并主持,参加人员为书记、院长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,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联席会议。根据需要,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列席人员。列席人员在涉及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,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,但不参加表决,议题结束时退出会场。

党政联席会每两周举行一次。

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见附件二

(三)主管领导分管部门联席会

主管领导分管部门联席会由主管院长主持,参加人员:主管院长、分管处室负责人。

主管领导分管部门联席会:实行周例会制。

会议主要内容一般为

1.传达院长办公会议相关内容。

2.部署分管处室下一步工作。

3.需要讨论研究的其他问题。

(四)中层干部联席会

中层干部联席会由党政办公室主任主持,参会人员:院长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、各处室负责人。

中层干部联席会每学期开学前和学期末各一次,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会议。中层干部会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并记录。

会议主要内容一般为:学院本学期工作安排、学院本学期工作总结、临时工作安排。

(五)处室例会

处室例会由处室负责人主持,参加人员:本处室人员。

处室例会周例会制,各处室自行组织并记录。

会议主要内容一般为:上周工作完成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、部署本周工作。

第四条 会议流程

(一)会前准备:主持人应于会前熟知会议内容,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,向会议中其他发言人员了解发言内容。主持人并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,检查会务落实情况,做好会前准备。

(二)主持人应于会议开始后,通报应到实到情况,介绍会议的议题、议程等。

(三)会议进行中,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程,适时进行总结,合理调动会议气氛,提高会议讨论深度。会议结束前,主持人要进行总结性发言,重申会议结论,并将会议决议事项落实到责任人,明确完成的工作期限。

(四)会议结束后,主持人应对会议决议、决策事项进行跟进落实,并将跟进结果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。

第五条 其他

(一)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,手机铃声调为静音或振动,着装得体,准时到会,做好会议记录,自觉爱护会场环境卫生。

(二)会议记录要求内容准确、客观,无漏项、缺项,要突出会议决议内容、工作责任人及完成时间等内容。

(三)会议纪要应于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,报会议主持人审核下发。

(四)参会人员是会议内容传达的第一责任人,要求参会人员会后24小时内将会议内容及工作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,并负责落实与监督。

(五)参会人员负责会议室的各项准备工作,会议结束后要清理会议室,断水断电,锁好门窗方可离开。

第四章 附则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 
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

根据上级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议事规则。

第一章 议事内容

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董事会决议和上级主管部门重要指示、决定的实施方案以及重要措施。

第二条 落实董事会关于学院办学方针、指导思想、发展规划、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。

第三条 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及实施、学期工作安排、院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。

第四条 组织实施教学改革,制定和实施教学、教科研计划,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,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。

第五条 组织实施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的调整、薪酬体系与考核体系制定和调整、中层干部及全员聘用方案、专业的设置与调整、用人计划、职称评定与聘任、福利待遇等政策,招生计划和就业工作。

第六条 研究落实建立德育管理体制,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活动。

第七条 研究筹措经费、实施年度财务预算,加强财务管理。

第八条 研究决定学院召开的教学科研、行政管理、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,协调部署全院性的行政工作,听取重要工作汇报。

第九条 根据有关规定,健全教学、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,研究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。

第十条 研究妥善处理工会、团代会、学代会的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,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。

第十一条 研究落实与国内外的重要合作与交流项目。

第十二条 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及院长之间相互通报的事项。

第二章 议事形式

第十三条 学院行政的议事形式是院长办公会议。

第十四条 院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,遇有特殊情况,可临时变更会议时间。

第十五条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,院长外出或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。

第十六条 院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为院长、副院长。有关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。党政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。

第三章 议事程序

第十七条 院长办公会议题由正、副院长、各处(中心)负责人提出,由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院长确定。议题要符合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内容和要求,与议题相关的材料由责任部门负责准备,会议前两天由党政办公室收集会议议题,议题由院长审核后确定。

第十八条 会议议题确定后,党政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,同时送达有关会议材料。与会人员应认真审阅有关材料,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。

第十九条 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议题,会议一般不进行讨论。

第四章 议事原则和决定事项的执行

第二十条 坚持维护全局和广大师生利益原则。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和董事会决议认真贯彻执行。

第二十一条 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的原则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开拓进取,努力推进学院的发展。

第二十二条 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按照“集体领导,民主集中,个别酝酿,会议决定”的要求,与会人员对会议涉及的工作要充分发表意见,院长在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,主持形成会议决议。临时动议的议题一般不予研究、讨论。对于重要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,院长在充分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,权衡利弊,可以拍板决定。对于有较大争议的问题,应暂缓形成会议决议,责成有关部门做出进一步调查后,再上会研究决定。

第二十三条 院长办公会的决定事项要记入《院长办公会议纪要》,并从决定之日起生效,有关职能部门及个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,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向院领导反映,但必须认真执行决定事项,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第二十四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,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督办,并将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向院长汇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

为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,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程序,保证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有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本规则。

第一条 学院建立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。 

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由党书记召集并主持,参加人员为书记、院长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,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联席会议。根据需要,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列席人员。列席人员在涉及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,对议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,但不参加表决,议题结束时退出会场。

第三条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
第四条 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,其他成员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可事先提出。若非突发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的,一般不列入会议议程。

第五条 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,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要提前交送班子成员,以便作好议事准备。

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一般应在全体成员到会时方能召开。到会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会议有效;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请假;对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在会前提出。

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应一事一议。议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,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。与会者意见基本一致时可口头表决;如对某些问题存在分歧时可举手表决或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。若持不同意见人数接近,可待进一步调研、论证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。

第八条 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,会后由召集人、主持人向其转告会议情况及决定。

第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需要保密的有关内容和决议、决议形成的过程必须严格保密,违者追究相应责任。

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应制度化、规范化,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,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。

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存档备查。有关内容以会议纪要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,并报送分管校领导。 

第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 

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常规会议一览表

序号

会议名称

主办部门

会议频次

会议地点

参加人员

纪要文号

1

院长办公会

党政办公室

每周一次

二教101会议室

院长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,党政办公室主任、议题提出部门负责人列席

冀渤职院〔20xxxx

2

党政联席会

党政办公室

不固定

二教101会议室

院长、书记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,党政办公室主任、议题提出部门负责人列席

冀渤职院党〔20xxxx

3

主管领导分管部门联席会

分管处室

每周一次

分管处室办公室

主管主管院长、分管处室负责人

各处室自行编写流水号

4

中层干部会

党政办公室

每学期两次

临时安排

二教101会议室

院长、副院长、院长助理、各处室负责人

冀渤职院办〔20xxxx

5

处室例会

各处室、教学单位

每周一次

各处室办公室

各处室、教学单位职工

各处室自行编写流水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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